〈事實上我也沒再求證 〉
但我覺得此法是可行的.........
教會覓地或購買一大片土地,開發成集合式社區住宅。
預售,房子只販售給教會會友,規劃部分公共空間就做為教堂與靈修用。
會友買的房子在教會樓上,不論小組聚會或靈修探訪都方便,鄰居全是基督徒.....商店..幼稚園...。
最重要....建堂..可以達到相當規模與容量,且完全不需任何人奉獻。
會友買的房子具有市場價值,還有增值潛力,甚至售價只要符合實際營造成本即可〈教會又不是要賺錢〉
,等於合資蓋屋,就算投資也划算。
本來市場上新屋就有25-30%的公設,只是將公共空間部分提供做為教堂.....。
如真為此,規劃的人就太有創意了....給個讚。..其他教會也可以參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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