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10/26

應該由立法院來答覆

【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的『多元性別』為『兩性』】...
這是古諾禮在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』所提出,經許多朋友協助附議所完成的提案。
如今,教育部已經正式回應如下....
《一、依上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文理由書,憲法第7條明文揭示之5種禁止歧視事由,僅係例示,而非窮盡列舉,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1款規定之「多元性別差異」,尚未違反憲法第7條規定。
二、為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目的及精神,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,消除性別歧視,維護人格尊嚴,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,是所提「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的『多元性別』為『兩性』」,不予參採。》
....講了半天..雞同鴨講。
還是把心理性向跟生理性徵混為一談...
除了男生跟女生...有第三種生理性別嗎?
看來是這世代的災難..
如果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的精神與目的,就是要混淆學童的性別認知。那這樣的惡法...應該廢除
教育部應該為國家孕育下一代優良的資質..。
在這國際局勢惡劣之際,不去培養學童堅毅向上的精神...卻讓學子流連在性別游移、性慾探索中....這是哪門子教育部?
補充:這問題不應該問教育部...應該由立法院來答覆。因為修改多元為兩性...這是立法院修法問題。所以『叫慾不』..只能說不,實因他無權回應。
https://join.gov.tw/…/…/b8a5a69c-178d-42b4-8daf-0149cb42311e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