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10/27

【另立專法】

【另立專法】
同性婚姻草案「一定會在這個會期寫完」。目前行政院內研擬的版本,有的是修部分民法、部分專法,或另立專法的版本,但沒有全修民法的版本。
很多事情並非二分法,行或不行。同性婚姻在沒有跟有之間,其實是有別的選擇...就是立專法。
反同朋友也必須了解,除非能夠推翻釋憲文,或有更明確的憲法來明確婚姻屬於民法所管,否則在2年期限後,同婚就是個事實...阻擋不了。
其實,許多國家實施同婚前,都先實施專法來試水溫...像挪威、瑞典、冰島、丹麥及美國康乃狄克等州,是先有伴侶制度專法實施幾年後,了解優缺點後,再來修法。待同性婚姻合法時停止伴侶制度。
西方尚且如此,對東方傳承中華文化禮儀薰陶的台灣而言,如何能一次到位?跳過這伴侶制度的觀察、適應期。
給同性同居者一個伴侶身分,來保障法律上的權益,基本上我是支持的。這雖然不是婚姻,卻足以解決同性同居者所有法律上的問題,保障權益。...這樣處理....讓社會和諧。
如果同性同居者..爭的是一口氣,為了自己想有婚姻上的位階,而要破壞千百年來,華人世界婚姻嫁娶,只有男女的婚姻價值。或壞華人對家、血脈的定義,那同婚者將得不到整個社會多數人的祝福。
如此情況下....會讓很多支持伴侶專法的的人心寒,轉而反對任何形式的同婚。
兩個同志結婚不關我事,但是改變法律婚姻家庭的定義,就關乎2300萬人的事。
我可以容忍政府的無能,但不能容許其腐敗。
我可以容忍政客的不作為,但不能容許其胡作非為。
在現階段,以伴侶專法收場...或許兩邊的人士,都不滿意。但是,各退一步才能和平解決紛爭。如果硬上,容忍不了..將種下許多對政府厭惡、不信任的因
期待政治人物有智慧,能夠分辨其中利害得失,不要繼續撕裂社會。.....否則2018的選舉,你們將飽嚐惡果..
https://kairos.news/890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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